签了仲裁合同难翻盘

2017-4-27 14:40:37  来源:pchouse  作者:zhangjing  

签了仲裁合同难翻盘

  装修房子出现纠纷,和装修公司达不成调解,又不想通过诉讼费时又费力,还有别的啥办法?凡是在家装方面出现了纠纷需要帮助的,就找仲裁中心吧。需要提醒的是,签装修合同时别忘了仲裁条款。

  许多人在买房买车签合同时,没有了解到仲裁一裁定终身的特殊性,无端平添了许多官司。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中院举办的仲裁司法审查宣传活动中获悉,近3年来,该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每年增幅都超过20%。一些公民因对仲裁协议十分陌生而走了弯路。法官提醒,购房合同暗藏仲裁条款问题多,不服仲裁几乎没有翻盘机会,一定要多加留意。

  广州市中院副院长余明永介绍,2011年至今,广州中院共新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601件,收案量与结案量均逐年递增。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纠纷类型来看,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占72.16%。余明永指出,尽管不少申请人自称签合同当时是被迫的,还提供了大量在仲裁期间已经出示过的证据,要求法院进行审查,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法院的审理范围。

  针对公民认识上的误区,广州中院昨日给出解释和提醒:商事仲裁遵循自愿仲裁及或裁或审(要么选择仲裁要么选择法院审理)原则。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至于原因,一位法官说,由于仲裁是基于当事人自愿约定而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一旦约定了仲裁条款,就排除了法院对该合同的管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均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但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仅限于程序性事项,裁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和适用法律是否正当,不属于法院审查的范围。因此,当事人以仲裁裁决实体上存在错误为由,申请法院撤裁和不予执行,法院管不了。

  法院作出仲裁司法审查裁定后,该裁决于送达各方当事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复议、二审或再审程序。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最突出的价值就是经济、便捷,由此才规定了一裁终局制度。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

  广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法院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仅限于程序性事项,主要是约定的仲裁事项是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存在胁迫及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否明确等,如果这几个方面都符合规定,仲裁协议就有效,法院也管不了。

  家装遇到纠纷,双方一般会协商解决,一旦协商不成,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费时又费力。为减轻人们因家装纠纷带来的负担,郑州仲裁委员会和河南省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共同成立了装修装饰行业仲裁中心。

责任编辑:zhangjin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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