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2-4-18 10:04:10  来源:pchouse  作者:PChouse   89268

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哪些   如今,深圳经济不断增长,同时越来越注重对人才的培养。那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哪些?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根据深圳政策规定,人才公寓主要面向辖区用人单位中符合人才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或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深圳投资创业人员,并且其在深圳市内无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人才公寓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责任编辑:zhush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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