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2022-4-10 17:30:11  来源:pchouse  作者:PChouse   我要评论36248

【3】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土地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今日就由PChouse为你一一解答。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所以,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对于二手房来说,应该如何计算呢?按照规定,应该根据我国土地的取得方式来分别看待。

  若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限应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用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期计算。

  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7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入市交易日期为1999年,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止),如该楼第二套房屋于2002年入市交易: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止)。

责任编辑:chenmingqiang
转载申明:太平洋家居网独家专稿,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注:所有评论通过审核后才会被公开。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选风格填面积,马上免费预约

请选择你喜欢的装修风格
请选择风格
  • 请选择你喜欢的装修风格
  • 简约风格
  • 中式风格
  • 欧式风格
  • 田园风格
  • 日式风格
  • 混搭风格
  • 地中海风格
房屋面积不能为空
手机不能为空
请选择你所在的城市
城市不能为空
  • 安徽
  • 福建
  • 广东
  • 甘肃
  • 广西
  • 贵州
  • 河北
  • 湖北
  • 黑龙江
  • 湖南
  • 海南
  • 河南
  • 吉林
  • 江苏
  • 江西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四川
  • 山东
  • 陕西
  • 山西
  • 台湾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直辖市
  • 安庆
  • 蚌埠
  • 亳州
  • 巢湖
  • 池州
  • 滁州
  • 阜阳
  • 淮北
  • 合肥
  • 淮南
  • 黄山
  • 六安
  • 马鞍山
  • 宿州
  • 铜陵
  • 芜湖
  • 宣城
60获取验证码

立即免费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